为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准确反映岗位和实际需要,全国考委下发考委办函【2012】17号文件,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进行调整,考生在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证书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时,凡通过原课程的考生可以免考调整后对应的新课程。考生在毕业前应办理免考手续。
具体课程调整如下:
具体课程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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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课程  | 
 新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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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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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314  | 
 就业与培训  | 
 12324  |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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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318  | 
 医疗与生育保险  | 
 12325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