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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于今日起对省招考办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视工作

时间:2015-12-02 16:17:06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经省委同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省委巡视组于2015年12月2日起,对省招考办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视。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同时,着重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的专项巡视(重点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即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事项;重点问题:即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以及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向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进行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 13998164840
  电 子 邮 箱:lns13998164840@163.com
  邮 政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绿洲宾馆省委第六巡视组收
  邮 编:1 1 0 0 3 1
  意见箱 地 址:在省招考办办公楼一楼楼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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